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正文

新闻中心

news
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以人为本,坚持产品的人性化、服务的人性化、管理的人性化。

好消息|全国多省份全面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看病再也花冤枉钱!

发布时间:2021-09-10
  

 

日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互认范围、互认项目,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就医时间,降低诊疗费用,提高人民群众就医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由此可以看出,贵州在继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之后,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大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力度和决心。

事实上,区域内真正实现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除了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工作实施方案,还需要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各级医疗机构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加速医院集成平台建设,确保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传输和共享的可靠性、真实性、及时性。

加快推进区域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天医云®互联网信息管理云平台

 

天地智慧医疗自主研发的天医云®互联网医学信息管理云平台,是专为广域医联体、区域医共体、互联网线上院区以及区域全民信息建设等提供智慧医疗解决方案的云平台,包含云胶片、云PACS、云影像、云医疗、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平台、大数据智能监管平台等,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业务协同支撑,纵向延伸连接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打通医院间信息通道,促进高端医疗资源的垂直流动。

 

推进检查资料共享

实现区域内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前提是实现实现区域内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传输和共享。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在今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中,就曾提到:通过建立医疗机构检查资料库或“云胶片”等形式,推进检查资料共享,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间检查资料的互联互通互认。

天医云®云胶片包含电子报告,电子胶片,无损DICOM数据和电子病历,是目前云胶片市场上内容覆盖范围是最完整、最齐全,完全符合所有互联网医疗软件产品所需全部权威认证的云胶片。患者可通过医院公众号、天医云公众号、短信通知、报告二维码等渠道获得详细的检查数据,为患者后续快速寻求第三方问诊和安全留存病历信息提供便利。

 

使用天医云®云胶片寻求第三方问诊时,医院无需安装天医云APP、扫码枪、阅片器等附加软件和设备,只需输入“天医云链”(十几个字母的网址链接),患者扫投授权后,医生即可查看患者的所有的检查结果,避免医院未安装天医云APP而造成患者携带的过往检查结果无法查看的问题。目前为止,天医云®云胶片是业内一家真正实现跨平台第三方会诊的云胶片。

 

 

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区域内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必要条件,在此前提下,充分利用天医云®云PACS系统、云影像平台和云医疗平台的优势,可以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区域内医疗机构间数据互联、系统间互通,进而在保证检验检查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及时性的同时,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传输和共享逐步实现区域内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传输和共享。

 

天医云®云PACS系统,即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院内影像设备(内网信息)通过智能终端(内外网隔离)连接广域互联网,建立院级云PACS系统,实现从预约、登记、分诊、排队叫号、检查、诊断阅片、报告发布、自助胶片打印等流程化管理与患者数据存储与科学有效管理;结合MPR和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功能,为科室医生提供精准的辅助诊断,减少医院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重复投入,提高影像诊疗效率,优化工作质量,实现医学影像及非影像诊疗过程标准化、网络化的运作模式。

云影像平台和云医疗平台可实现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内部的包括医学影像、心电、病理、检验、监护等在内的医疗信息系统全面“互联+互通”,可以用于建设区域影像云、心电云等数据中心,支撑辖区内医疗机构检查资料共享,加快区域医疗机构间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赋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

 

推进区域全民信息平台建设

 

天医云®全民信息平台包含基础资源信息库、全员人口数据库、健康档案数据库和电子病历数据库,以及支撑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运行的资源数据库、运营数据库等。通过不同用户对象及分中心配置,实现信息资源高效交换、共享和使用,纵向贯穿“市-区县-乡镇村”,横向覆盖主要卫生计生机构,实现全市范围内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数据汇聚,打造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我国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各地政策推进情况

 

京津冀鲁524家医院开展检查结果互认

2020年8月11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公布《关于公布2019-2020年度京津冀鲁地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此次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在原36个基础上新增7个,达到43个。

 

同时,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在2018-2019年度411家基础上新增141家、退出10家,总数542家(北京262家、天津67家、河北156家、山东57家),覆盖了符合要求的二三级医疗机构、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及民营医疗机构。

广东全省范围内推广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近日,广东省发布《关于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质量控制下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明确了互认项目和10种不互认的情形。

2019年佛山市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技术平台正式启动建设。佛山成为国内互认平台建设的首个试点城市,全市五区27所医疗机构首批接入互认平台。

 

新疆各级医院开启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新疆首批292家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疗机构名单于日前公布。确认的互认项目有23种临床生化,27种临床血液、体液,10种临床免疫和2种临床微生物检验项目。

 

上海37家医院检验检查互认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表示:从11月1日起,市华山医院、中山医院等37家市级医院之间将率先实现部分医学检验项目(临床生化、临床血液、体液等)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和影像资料(PET-CT、PET、SPECT、CT、MRI、DSA等)的互联互通互认!

 

甘肃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情况

 

2020年8月4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甘肃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2020~2021年)》,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6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所有三级医疗机构,所有专科(技术)联盟、城市医联体内部均要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21年年底前,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截至目前,全省220家医疗机构实现临床检验结果互认,218家实现超声检查结果互认,176家实现放射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仅2021年上半年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后累计节约费用达1.2亿元。

 

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齐头并进推动检查结果互认,目前部分地区已初见成效,相信随着政策的逐步颁布和各方参与度的深入,全面实现检查结果互认,终将到来。

未来,天医云®互联网医学信息管理云平台将发挥自身优势,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通知规定,主动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联动,助力国家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开展,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Copyright © 2018 河北天地智慧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21425号 冀公网安备13019902000721 技术支持:高搜互联